收到異??鄱悜{證怎么辦?這份攻略請收好
異??鄱悜{證是指在日常稅務處理過程中,出現的一些不符合常規規定或存在疑點的扣稅憑證。這些憑證可能涉及各種問題,如稅額計算錯誤、發票真偽不明、納稅人信息不符等等。在日常生活中,我們經常會遇到與稅務相關的問題。然而,有時候我們會收到異??鄱悜{證,這時候應該怎么辦呢?本文將為您提供一份全面的攻略,幫助您正確處理異??鄱悜{證,保護您的合法權益。
一、 異常憑證有哪些?
01納稅人丟失、被盜稅控專用設備中未開具或已開具未上傳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02非正常戶納稅人未向稅務機關申報或未按規定繳納稅款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03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稽核比對發現“比對不符”“缺聯”“作廢”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04經稅務總局、省稅務局大數據分析發現,納稅人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存在涉嫌虛開、未按規定繳納消費稅等情形的;
05走逃(失聯)企業存續經營期間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所對應屬期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憑證范圍:
1. 商貿企業購進、銷售貨物名稱嚴重背離的;生產企業無實際生產加工能力且無委托加工,或生產能耗與銷售情況嚴重不符,或購進貨物并不能直接生產其銷售的貨物且無委托加工的。
2. 直接走逃失蹤不納稅申報,或雖然申報但通過填列增值稅納稅申報表相關欄次,規避稅務機關審核比對,進行虛假申報的。
06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申報抵扣異常憑證,同時符合下列情形的,其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列入異常憑證范圍:
1. 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累計占同期全部增值稅專用發票進項稅額70%(含)以上的;
2. 異常憑證進項稅額累計超過5萬元的。
二、取得異常憑證該如何處理?
是否申報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 尚未申報抵扣 | 暫不允許抵扣 |
已經申報抵扣 | 除另有規定外,一律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 |
是否申報或辦理出口退稅 | 尚未申報出口退稅/已申報但尚未辦理 | 除另有規定外,暫不允許辦理出口退稅 |
已辦理出口退稅 | 1. 適用增值稅免抵退稅辦法——根據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 2. 適用增值稅免退稅辦法——稅務機關應按照現行規定對列入異常憑證范圍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對應的已退稅款追回 | |
消費稅納稅人以外購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稅消費品為原料連續生產應稅消費品是否申報扣除原料已納消費稅稅款 | 尚未申報抵扣 | 暫不允許抵扣 |
已經申報抵扣 | 沖減當期允許抵扣的消費稅稅款,當期不足沖減的應當補繳稅款 |
三、對取得的“異常憑證”有異議怎么辦?
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且已經申報抵扣增值稅、辦理出口退稅或抵扣消費稅的,可以自接到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
經稅務機關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出口退稅或消費稅抵扣相關規定的,可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追回已退稅款、沖減當期允許抵扣的消費稅稅款等處理。也就是說,在稅務機關沒有核實完畢前(60個工作日)均可按規定進行進項抵扣。
除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外,納稅人取得異常憑證且已經申報抵扣增值稅的,一律在收到稅務事項通知書的當期(稅款所屬期)作進項稅額轉出,于次月(季)申報期申報、繳納稅款;已經辦理出口退稅的,交回已退稅款;已經申報抵扣消費稅的,沖減當期允許抵扣的消費稅稅款,當期不足沖減的補繳消費稅。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認定的異常憑證存有異議,可以自接到稅務機關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主管稅務機關提出核實申請。
經稅務機關核實,符合現行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或出口退稅相關規定的,納稅人可繼續申報抵扣或者重新申報出口退稅;符合消費稅抵扣規定且已繳納消費稅稅款的,納稅人可繼續申報抵扣消費稅稅款。
四、怎么防范收到異常憑證?
防范收到異常憑證就要確保取得發票源于真實的業務,且真實的業務也要確保各環節手續完整,在交易前充分了解交易對方的經營規模、企業資質、生產經營能力和納稅信用等相關情況。
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國家稅務總局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使用增值稅發票管理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的發票信息進行查驗。
相關政策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走逃(失聯)企業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認定處理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76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異常增值稅扣稅憑證管理等有關事項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38號)
文章來源于:河南稅務公眾號
說明:因政策不斷變化,以上會計實操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以官方更新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