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進制造業、集成電路、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問答
下面這篇文章將與大家一起探討一項重要的稅收政策——先進制造業、集成電路、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這項政策旨在推動我國制造業的發展,特別是對于先進制造業、集成電路和工業母機企業而言,它更是具有重大的意義。本文將詳細解答與該政策相關的各種問題,幫助企業更好地理解和利用這項政策,從而促進企業的發展和稅收的合理籌劃。
1.聽說國家近期對不同的行業發布了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具體政策是怎么樣的?
答: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先進制造業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43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先進制造業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集成電路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17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許集成電路設計、生產、封測、裝備、材料企業,按照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應納增值稅稅額。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工業母機企業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的通知》(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25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對生產銷售先進工業母機主機、關鍵功能部件、數控系統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允許按當期可抵扣進項稅額加計15%抵減企業應納增值稅稅額。
2.哪些公司可以享受這三項增值稅加計抵減政策呢?
答:先進制造業企業是指高新技術企業(含所屬的非法人分支機構)中的制造業一般納稅人,高新技術企業是指按照《科技部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修訂印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科發火〔2016〕32號)規定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先進制造業企業具體名單,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會同同級科技、財政、稅務部門確定。
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的集成電路企業采取清單管理,具體適用條件、管理方式和企業清單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制定。
工業母機企業,是指生產銷售符合《先進工業母機產品基本標準》(2023年44號公告附件)產品的企業,具體適用條件、管理方式和企業清單由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財政部、稅務總局等部門制定。
3.工業母機企業要享受這個政策需要滿足什么條件?
答:適用本通知規定加計抵減政策的工業母機企業需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一)申請優惠政策的上一年度,企業具有勞動合同關系或勞務派遣、聘用關系的先進工業母機產品研究開發人員月平均人數占企業月平均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5%;
(二)申請優惠政策的上一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主營業務收入與其他業務收入之和,下同)總額的比例不低于5%;
(三)申請優惠政策的上一年度,生產銷售本通知規定的先進工業母機產品收入占企業銷售(營業)收入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且企業收入總額不低于3000萬元(含)。
4.我是先進制造業企業,出口貨物勞務,有跨境應稅行為能不能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呢?
答:先進制造業企業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不適用加計抵減政策,其對應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先進制造業企業兼營出口貨物勞務、發生跨境應稅行為且無法劃分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按照以下公式計算:
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的進項稅額=當期無法劃分的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勞務和發生跨境應稅行為的銷售額÷當期全部銷售額
5.我公司是集成電路企業,外購芯片的進項稅額可以計提加計抵減額嗎?
答:企業外購芯片對應的進項稅額,以及按照現行規定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計提加計抵減額。
文章來源于:上海稅務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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